吴忠市委办公室 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市居民收入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工(农)业园区、直属事业单位,区属驻吴单位:
《全市居民收入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7年)》已经市委和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吴忠市委员会办公室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3日
全市居民收入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7年)
为深入实施居民收入提升行动,促进居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推动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创造人民富裕新生活,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居民收入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7年)>的通知》(宁党办〔2022〕80号)精神,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7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高于全国、全区平均水平,中等收入群体显著扩大,山川差距、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 、主要任务
(一)保持经济稳定增长,夯实居民增收基础
1.突出发展富民产业。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集中资源打造特色优势产业,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同产业发展深度融合,统筹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与产业链现代化,构建具有吴忠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夯实居民增收的“源头活水”。积极落实新型工业强区计划,持续实施结构改造、绿色改造、智能改造、技术改造行动,大力发展碳基、晶硅、金属等新型材料产业,风电、光伏、氢能等清洁能源产业,先进机械、智能铸造、仪器仪表等装备制造产业,电子信息制造、大数据、软件和信息技术等数字信息产业,煤化工、石油化工、电石深加工等现代化工产业,食品制造、生物医药、现代纺织等轻工纺织产业,以产业的高质量发展,确保居民就业充分、收入稳增。深入实施特色农业提质计划,实行一个产业、一套班子、一抓到底,大力发展葡萄酒、枸杞、牛奶、肉牛、滩羊、冷凉蔬菜“六特”产业,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打造现代农业全产业链,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扩大有效供给,提升产业发展效益,让农民分享更多产业增值收益。把特色农业作为全市乡村产业振兴的发力点,力争用5年时间,全市特色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90%以上,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健全完备,产业提质增效行动取得重要进展。到2027年全市酿酒葡萄基地规模达到50万亩,综合产值达500亿元;枸杞种植面积稳定在11.2万亩,全产业链产值达15亿元;奶牛存栏45万头,牛奶产业全产业链产值达400亿元;肉牛饲养量达到62.2万头,全产业链产值达143亿元;滩羊饲养量达到836万只,全产业链产值达189亿元;蔬菜面积达到57万亩以上,总产量达150万吨以上,总产值达50亿元。深入实施现代服务业扩容计划,加快发展文化旅游、现代物流、现代金融、健康养老、电子商务、会展博览“六优”产业,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增容扩量、生活性服务业提质升级、新兴服务业发展壮大,促进服务业更好发挥吸纳就业促进增收作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卫生健康委、金融工作局、乡村振兴局,吴忠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各县<市、区>)
2.着力稳定市场主体。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流程,开通行业准入办理绿色通道,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巩固提升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成果,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促进国有企业发展成果全民共享。全面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财政、金融、减税降费等各项政策措施,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支持民营企业在培育中等收入群体上发挥更大作用。实施创新主体培育工程,推动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继续实施企业科技创新后补助政策,支持重点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深入开展企业家创新精神培育行动,到2027年新培育“瞪羚”企业1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小巨人”企业超过30家,市场主体总量达到14.8万户。实施中小企业提升计划,力争每年新增入规工业企业20户以上。实施优质企业上市“明珠计划”,到2027年新增上市企业3家、新三板挂牌企业5家左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国资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农业农村局、科技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融工作局,工商联,吴忠市税务局、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
3.持续扩大有效投资。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形成市场主导的投资内生增长机制,引导各类资本面向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换动能扩大投资,加大产业发展、生态环保、社会治理、公共安全、疫情防控、民生保障等领域投资力度,重点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化服务业的投资,实现投资带动消费、牵引供给的良性循环,为社会创造更多高质量的就业岗位。落实以工代赈政策措施,重点在交通、水利、能源、农业农村、新型城镇、公共服务、生态环境等建设领域,对适合人工作业、劳动密集型的建设任务和用工环节,大力实施一批以工代赈项目,帮助当地群众就近务工实现就业增收。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尽量安排农民投工投劳,鼓励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等承接小型工程项目。大力发展农产品分拣包装、冷藏保鲜、仓储运输、初加工等设施,把更多的就业岗位留在农村留给农民。(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
4. 加快消费提质升级。发挥扩大消费的基础性作用,持续提升传统消费,大力倡导绿色低碳消费,优化布局商业综合体,培育发展消费新业态,优化提升消费环境,放宽服务消费领域市场准入,扩大消费规模,拉动经济增长,带动居民就业增收。鼓励各县(市、区)商业主体创新商业模式,引导大型实体店向智能化、主题商城等综合服务体转型,增加餐饮、休闲、 娱乐、文化、会展等体验式消费。深度挖掘本地特色饮食文化,培育一批具有吴忠文 化标识的特色菜品和特色名店。借助“早茶文化地标城市”品牌优势,开展系列节会赛事活动,开辟特色美食文化旅游线路,不断整合特色餐饮和文化旅游资源,打造各类美食文化品牌,促进餐饮消费提升。实施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加快促进老旧汽车、家电等报废回收利用,引导新能源汽车等绿色消费。大力发展“夜间经济”,发挥万达金街、光耀美食街等特色街区带动作用,积极打造融旅游、观光、餐饮、娱乐、住宿等 于一体的夜间消费街区,点亮夜间经济地图。大力培育新型消费,积极发展物流配送、电子商务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动线上线下双向加速融合。通过发放消费券、鼓励商家开展优惠促销,对新增限额以上批零住餐单位给予奖补等措施,提振市场消费,增加居民收入。到2027年全市网络交易额年均增长8%以上,社会物流总额年均增长8.5%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持续稳定增长。(责任单位: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吴忠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
(二)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拓宽增收渠道
5. 扩大就业岗位供给。完善就业优先政策体系,健全就业促进机制,进一步加大财政、金融宏观政策对就业的支持力度,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全市城镇新增就业年均达到1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统筹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岗位,引导更多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和基层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每年保持在90%以上。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促进计划,坚持劳务协作、劳务品牌、技能培训、返乡创业“四轮驱动”,加强东西部劳务协作,扩大有组织劳务输出规模,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年均达到18万人以上,工资收入占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比重达到45%以上。每年开展劳务经纪人能力提升培训200人,对组织农村转移劳动力到企业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按规定给予劳务中介组织、劳务经纪人200元/人服务补贴。加强困难人员就业援助,聚焦长期失业人员、残疾人员、退役军人等就业困难群体,开展至少提供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信息推送、1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见习,每月至少进行1次跟踪服务的“1311”公共就业服务,促进困难人员快就业、多就业。全市每年开发购买1500个公益性岗位,鼓励各地自主开发公益性岗位,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人员进行托底安置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国资委,团市委、残联,各县<市、区>)
6. 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服务提升工程,鼓励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自主创业,培育更多小老板、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增加居民经营性收入。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保障制度,加大初创实体场地支持、设施提供、租金减免、税收优惠、创业补贴等政策扶持力度,对创业个人最高给予2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对毕业5年内在我区创业的大学生提高到30万元),对合伙创业和小微企业最高给予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建设一批高质量创业孵化载体、农民工返乡创业园、退役军人创业园、双创示范基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众创空间,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奖补。各级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安排一定比例场所,免费向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城市贫困家庭等初创人员提供。到2027年每年新培育创业实体2000个,创造新岗位3000个,创业带动就业1万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教育局、农业农村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妇联、残联,各县<市、区>)
7. 强化就业帮扶服务。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推动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持续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对困难群体强化就业技能培训,对在岗职工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支持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提升培训精准性,每年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7000人次、培训高素质农民400人。进一步完善支持灵活就业的政策措施,明确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人员劳动用工、就业服务、权益保障办法,清理取消不合理限制灵活就业的规定,促进平等就业、高质量充分就业。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百日千万网络招聘等“10+N”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健全失业帮扶机制,进一步发挥好失业保险“保生活、促就业、防失业”功能。加强就业形势和失业动态监测,密切关注就业失业关键性指标变动,积极化解失业风险。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促进就业行动,加强对人力资源市场的规范和监督,建设规范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到2027年每年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100场次以上。(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局、财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残联,各县<市、区>)
(三)完善收入分配政策,促进工资合理增长
8. 深化工资制度改革。落实公务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健全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地区津贴补贴政策。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行向一线医务人员倾斜的薪酬分配政策,合理提高医务人员待遇。落实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待遇政策,完善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水平与公务员工资水平联动调整机制,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深化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制度和工资决定及正常增长机制。定期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和人力资源市场价位信息,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引导企业合理增加职工工资。建立最低工资标准与经济增长、社会平均工资增长联动机制,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保障低收入劳动者收入。(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卫生健康委、教育局、国资委,市总工会,各县<市、区>)
9. 健全技术要素参与分配机制。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健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鼓励企业将工资分配与岗位价值、技能素质、实际贡献、创新成果等因素挂钩,探索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岗位分红、项目收益分红、股权激励等多种分配形式。完善国有企业科技创新人才激励政策,建立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核心关键人才薪酬制度,推动分配向作出突出贡献人才和一线关键岗位倾斜。构建以创新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科技创新评价体系,落实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政策。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和技能等级认定渠道,开展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试点,提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技局、财政局、教育局、国资委,各县<市、区>)
10. 强化工资支付保障。全面实施电子劳动合同,加强新业态从业人员、家政服务人员、劳务派遣人员获取劳动报酬权益维护。积极推进民营企业工会与管理层对职工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内容进行平等协商、共同决定机制,确保符合增资条件的企业严格按照自治区下发的工资指导线规定逐年提高职工工资,实现效益增工资增。畅通工资争议处理“绿色通道”,加强裁审衔接。建立完善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全面落实“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公示”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制度,对存在欠薪行为的用人单位及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开展人力资源市场清理整顿、根治欠薪等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恶意拖欠工资违法行为,实现“两清零”“两确保”目标,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收入。(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国资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
(四)持续改善居民投资环境,着力增加财产性收入
11. 鼓励居民合理投资。扩大投资理财渠道,引导居民参股创办企业或出资入股、联合投资建设经营风险小、预期回报好的经营项目。加快发展直接融资,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规范、丰富和创新居民投资理财产品,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鼓励居民合理参与储蓄、理财、基金等投资,增加财产性收入。依法严厉打击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支持居民盘活闲置资产,提高房屋租赁收益。(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人行吴忠中心支行、吴忠银保监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
(五)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多渠道增加转移性收入
12. 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健全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扩大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制度覆盖面,建立个人养老金制度,推动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发展。巩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基础,落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及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各类人群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确保按时足额发放。落实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每年调增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5元。推进各项社会保险提级统筹,提高失业、工伤保险待遇。(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局、财政局,吴忠市税务局,各县<市、区>)
13. 加强困难群体救助。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再分配调节机制,加强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救助。健全城乡低保和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提高困难群众救助水平。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积极做好价格临时补贴发放等工作。对特困、低保、纳入相关部门监测范围的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和突发严重困难人口等各类救助对象予以医疗、住房、教育、就业等专项社会救助。对扣减刚性支出后,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1.5倍的家庭,纳入低保边缘群体管理,及时给予基本生活救助和相应的专项社会救助。对因疫、因病、因失业等原因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相关社会救助和保障制度暂时无法覆盖的家庭或个人,及时通过临时救助给予帮扶。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充分发挥慈善“第三次分配”作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医保局、教育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村振兴局,市总工会,各县<市、区>)
(六)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
14. 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着力打造国家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强化科技支撑,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因地制宜指导脱贫地区发展黄花菜、中蜂、小杂粮、中药材、红葱等一批县域富民特色产业,积极打造“一村一品”“一县一业”。积极引进和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加快推进低产酿酒葡萄改良、伊利等高端乳制品、盐池滩羊等屠宰加工、黄花菜深加工等重点项目建设,提高精深加工水平和农产品附加值。培育全国农业全产业链重点县和典型县,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强镇建设,积极培育创建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国家农业现代产业园。鼓励支持返乡人员和农村居民发展乡村旅游、餐饮民宿、农村电商、冷链仓储、物流配送等新产业新业态。积极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开发乡宿、乡游、乡食、乡购、乡娱等综合体验项目,培育多元融合主体,积极争创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新建和改造提升县域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及物流配送中心,建设乡镇商贸中心;推动汽车家电下乡、电商快递进村,释放农村消费潜力。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农带农财政激励机制,通过订单农业、承贷承还、贷款担保、资助农业保险等多种形式,引导农民参与产业融合,把农业产业链的增值收益、就业岗位尽量留给农民,开辟农民增收新渠道。到2027年,全市特色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90%以上,特色产业收入占农民收入比重达到45%以上,培育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4家,自治区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20家,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81%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自然资源局,吴忠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各县<市、区>)
15.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继续开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示范社(场)创建,引导农民合作社补齐设施设备、技术服务、冷链物流、产地初加工、产品销售等产业链短板,开展青铜峡市、同心县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评定、政策扶持优先向带动小农户生产倾斜。加快培育专业服务公司和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开展代耕代种、联耕联种、土地托管、代销代购、农机作业、储藏保鲜等全程社会化服务。加快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到2027年,培育各类经营主体310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
16.加强农产品品牌宣传推介。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持续推进特色优质农产品“走进大城市”行动,引导鼓励企业和各类经营主体在国内大中城市和主要消费目的地建设外销窗口,提升“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吴忠牛乳”“宁夏枸杞”“盐池滩羊”等区域公用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助力农产品出村进城,实现优质优价。全面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加快建立特色优势农产品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培育农业龙头企业标准“领跑者”,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标生产,创建一批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示范县。总结推广盐池县滩羊标准化养殖示范创建做法。实行区域公用品牌授权使用、动态管理。加大品牌推广和产品宣介,积极参加“宁夏品质中国行”和各类葡萄酒展示展销活动。做好“吴忠牛乳”“盐池滩羊”等地理标志保护工作。(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乡村振兴局,市新闻传媒中心,各县<市、区>)
17. 不断深化农村改革。稳慎推进农村土地承包二轮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规范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拓宽农民租金、股息、红利等财产性收入渠道。稳步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校舍、农房等资源,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鼓励农民利用资金、技术、土地、管理等要素参与投资经营活动。依托市、县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促进土地权、山林权、用水权、排污权、用能权、碳排放权“六权”进场交易,激活各类产权市场价值,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审慎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科学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合理安排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深入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辅助服务体系建设、深化社企对接“三大行动”,积极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和农村集体资产评估试点,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发挥好村集体经济组织作用,高标准高质量实施好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实现村集体和农民增收“双提升”,激活和释放农村改革红利,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民分享更多财产性收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
18. 用足用好惠农政策。发挥政策引领支撑作用,优化整合、合理配置涉农政策资金,用足用好直接补贴、贷款担保、风险补偿、贷款贴息、产业基金、农业保险、劳务奖补等扶持措施,及时发放粮食直补、农机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草原生态保护奖补等补贴资金,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农村低保、大病救助等保障政策,确保及时兑付、应发尽发。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不低于55%并逐年增加。积极推进农业保险提标、扩面、增品,完善产量、价格、气象等指数保险机制,增强农业抵御风险能力。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支持金融机构加大支农贷款力度,“推广整村授信”模式,引导金融资源向“三农”领聚集农村发展动能,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强对3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96个重点帮扶移民村(社区)的倾斜投入,持续推动脱贫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稳步提升脱贫地区农民收入水平。(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
19.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把增加脱贫人口收入作为重中之重,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脱贫群众稳定增收长效机制,加强脱贫地区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重点村支持力度,突出解决好产业、就业和社会融入三件事情,支持红寺堡区创建全国易地搬迁移民致富提升示范区。紧盯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农村“三类群体”,建立健全监测、帮扶、责任、考核“四项机制”,常态化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促进脱贫群众收入水平稳步提升,逐步缩小山川收入差距,促进共同富裕。深化闽宁协作,强化定点帮扶机制,用好用活各类资源要素,增强脱贫地区内生发展动力。(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各县<市、区>)
(七)鼓励支持创新措施,着力提高增收质效
20. 积极创新“19+N”增收措施。支持各地立足资源禀赋,发挥比较优势,创新实施更多各具特色、优势互补、区域协调的居民增收措施,更好推动居民收入较快增长。红寺堡区、同心县等劳动力资源丰富的地区,着重在承接布局新型劳动密集型产业方面挖掘深度,扩大务工规模,提高工资性收入。利通区、青铜峡市等工业经济发展相对较快的地区,着重在推动新产业、新产品、新技术创新方面加大力度,开拓中高收入岗位和收入渠道。服务业发展相对较快的地区在推进“物流+”“电商+”“旅游十”“健康养老+”等跨界融合发展方面加快速度,支持各类主体开展灵活多样的创新创业,增加居民经营性收入。农业发展条件较好的地区着重在创建绿色农产品生产类、加工类、供应类示范基地方面拓宽广度,打造高效鲜活农产品物流圈,为居民提供更多的就业增收机会。利通区、青铜峡市等沿黄县(市、区)要以交通接轨为基础,着重在打通城市群内部资源双向输送流 动通道,提高科技创新、产业链构造、内需市场拓展等方面强化密度,统筹布局一批高能级小城镇,拓展城市人口就业、投资空间,着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责任单位:吴忠市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
三 、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实施居民收入提升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实施居民收入提升行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把握目标要求、聚焦重点任务、扭住关键环节,把居民收入提升行动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市级领导同志包抓居民收入提升行动工作机制,发挥居民收入提升行动工作专班作用,按照工作责任分工,抓好目标任务落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牵头抓总,负责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收入提升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全力配合工作开展。各县(市、区)建立相应的包抓机制和工作专班,对照20条具体措施,制定详细的工作任务清单和推进计划,定期研究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建立工作台账、挂图作战、对账销号,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落细。
(三)加强预警监测。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及时出台支持政策措施,定期开展市场主体、投资、消费、就业等调查分析,建立增收政策评估体系,及时调整完善促进居民增收的政策措施。加强农民收入监测预警平台和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衔接,强化部门间数据共享、审核比对,为科学指导农民增收提供数据支撑。吴忠调查队要加强样本代表性评估,做好居民收入调查统计,提高记账户记账质量。
(四)加强督查考核。健全监督检查考核评价机制,将居民收入提升行动纳入年度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和日常检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对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程督导,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推动落实,确保各项增收政策措施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