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委办公室
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部门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工(农)业园区、直属事业单位党组(党委、党工委、总支、支部):
《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吴忠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2月27日
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广大离退休干部的宝贵财富和重要力量作用,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宁党办〔2022〕72号)精神,结合吴忠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干部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政治引领、服务大局、立足实际、守正创新,着力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更好地把广大离退休干部组织凝聚起来,为全面建设现代化美丽新吴忠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政治引领,永葆对党忠诚本色
1.加强政治建设。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己,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把对党忠诚、听党指挥、为党尽责作为政治生命线,始终做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的维护者。担任过领导职务的离退休干部党员要积极发挥好示范表率、教育引领作用。
2.强化理论武装。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集中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组织培训和个人自学、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依托老年大学、老干部活动中心、离退休干部党校等主阵地,利用红色教育基地、新时代学习实践点等载体,采取集中宣讲、专题辅导、现场教学等方式,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持续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学习教育,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现场体验学,增强学习教育效果,形成常态长效机制。落实离退休干部按规定阅读文件、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通报情况、参观学习等制度。各级党委和政府每年向离退休干部通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各地各部门(单位)高质量做好离退休干部党员集中培训工作,每年参加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老干部工作部门每年举办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示范培训班,党委(党组)负责同志或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每年为离退休干部党员讲1次党课。
3.严格日常管理。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有针对性地开展党性教育活动,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进一步增强党性修养,做到离岗不离党、退休不褪色。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要主动与党员谈心谈话,及时了解思想状况,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干部荣誉退休工作制度,增强干部退休的归属感、荣誉感和幸福感。加强离退休干部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按照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的方式,组织他们就近就便参加组织生活。对具备转移组织关系条件的,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应当衔接做好转接工作,党员原单位要加强沟通联系,履行服务管理职责。离退休干部党员出国(境)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所在单位党组织要提前做好教育提醒工作,注意掌握出国(境)后的思想、学习等情况。有效发挥微信群等互联网群组在离退休干部党员教育管理等方面的作用,切实做好网络舆论引导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置。
(二)强化组织凝聚,打造坚强战斗堡垒
4.加强组织建设。坚持以党支部建设为重点,增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的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按照有利于教育管理、发挥作用、参加活动原则,灵活规范设置党组织。对党员组织关系在原单位的,一般应单独建立党支部。注重选配党性强、威信高、经验丰富、乐于奉献、身体较好、相对年轻的离退休干部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和委员,安排在职党员干部兼任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副书记、委员或担任联络员协助开展工作。加强党支部书记后备队伍建设。按期做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换届工作。
5.增强组织功能。认真实施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提质增效工程,扎实开展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评星定级”和示范党支部创建活动,不断推动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扩大先进党支部增量、提升中间党支部水平、整顿后进党支部。推进离退休干部党组织结对共建工作。加强社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积极推动融入城市基层党建。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做好退休干部党员组织关系转入社区工作后,要加强对接沟通,通过党建共建、活动联办、场所共用等形式,努力提高国有企业退休干部社会化管理移交后的归属感。认真做好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工作。
6.严格组织生活。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坚持和完善重温入党誓词等仪式,组织过“政治生日”等活动。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一天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通过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开展志愿服务、外出参观考察等,丰富形式内容,增强吸引力感染力。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离退休干部党员个体情况开展学习教育,对身体条件允许的,组织他们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身患重病甚至失能的党员,组织活动和开展学习教育不作硬性要求,可通过送学上门等方式,向他们传达情况、听取意见建议。离退休干部党员要按规定自觉交纳党费,对有身体不便、临时外出等特殊情况的,经党支部研究同意,可采取适当方式交纳;对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组织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要注意了解情况、分析原因,对无正当理由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组织应当采取适当方式进行批评教育。对不重视开展组织生活的离退休干部党组织,要严肃批评、督促整改。
(三)严格管理监督,坚持全面从严治党
7.严明纪律规矩。坚持把纪律规矩教育融入支部日常学习,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典型案例教育。离退休干部党员特别是担任过领导职务的干部党员要严守有关纪律规矩,不得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不得传播政治性的负面言论,不得参与非法社会组织活动,不得利用原职权或职务影响为自己和他人谋取利益。严格党员不得信仰宗教的政治纪律,每季度开展1次党员信仰宗教、参与宗教活动排查工作,按规定做好信仰宗教、参与宗教活动的离退休干部党员教育转化和组织处置工作。
8.加强管理监督。发挥党组织管理监督作用,引导离退休干部严格遵守党中央关于讲座、论坛、庆典、刊登、出版、接受采访、网络行为以及在企业和社会团体兼职(任职)、继续从业、出国(境)审批、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重要情况报告等方面的纪律规定。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以及群众对其有不良反映的,所在部门(单位)机关党委或离退休干部工作机构、所在党组织负责人要及时谈话提醒。对违反纪律规矩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四)深化激励关怀,增强发挥作用实效
9.发挥优势作用。牢牢把握为党和人民增添正能量的价值取向,充分发挥离退休干部党员的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威望优势,持续深化“增添正能量·共筑中国梦”活动。建立完善离退休干部人才库,依托老党员之家、“银色先锋”工作室、离退休干部志愿服务协会等平台,深入开展“银龄启航”实践活动,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参与重点产业发展、基层社会治理、文明城市创建等,在全市各项事业发展中继续发光发热、贡献力量。围绕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继续做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支持者和模范践行者,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坚定拥护者和忠实捍卫者。围绕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讲好中国共产党的故事、讲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故事、讲好新时代的故事、讲好宁夏沧桑巨变的故事,特别是讲好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故事,组织离退休干部宣讲团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宣传党的创新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区市党委的部署要求。围绕加快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绿色发展先行市,组织引导有科技、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和党建等专长的离退休干部党员献智出力。围绕加强基层治理,加快建设乡村全面振兴样板区,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积极参加帮困助学、养老服务和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等志愿活动,在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大振兴”中发挥作用。围绕加快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市,教育引导广大离退休干部党员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促进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成为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典范。围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在家庭和社会教育中发挥言传身教作用,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管理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投身文明素养提升行动,积极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注重品牌培育,积极引导“塞上银龄”、“薪火相传”、“兰花芬芳”等志愿服务组织更好发挥作用。各级党组织要统筹安排、有序有效组织离退休干部党员发挥好作用,防止发生影响干预原单位或其他基层单位工作的情况。
10.注重关怀服务。加强离退休干部服务保障与新时代老龄工作衔接,用足用好老龄工作政策和民生保障政策,主动对接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健康支撑体系,满足离退休干部多层次多样化需求。认真落实离休干部各项待遇,探索完善家庭医生“四诊签约”服务等“一人一策”亲情化个性化服务。各单位每年安排退休干部体检1次。建立在职党员和离退休干部党员“一对一”联系机制,落实离退休干部困难帮扶制度,按照“思想上关心、生活上关爱、精神上关怀”的原则,通过党内关怀、志愿服务、社会救助等形式开展帮扶工作,解决好离退休干部的急难愁盼问题。落实走访慰问制度,在重要纪念日、重大庆典和老年节、元旦春节期间集中走访慰问,在离退休干部生病住院、家庭出现重大变故时及时关心看望。发挥低龄退休干部作用,依托社区党组织积极组建离退休干部“爱心团队”,探索“时间银行”等互助式养老志愿服务做法。
11.加强宣传引导。注重发现新时代涌现出的离退休干部党员先进典型,按照中央、区、市有关规定,对全市表现突出的离退休干部个人和集体以及在老干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奖励或通报表扬。开展党内集中表彰,表彰对象一般应有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党员和党务工作者代表。深入挖掘和广泛宣传离退休干部党员先进典型事迹,选树一批好典型好榜样,形成崇尚先进、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带动更多的离退休干部党员和身边群众为全面建设现代化美丽新吴忠而不懈奋斗。持续做好“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工作。
三、组织保障
12.压紧落实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坚持把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考核体系和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与其他领域党建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党委(党组)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年听取离退休干部工作汇报,提出要求、解决困难。市、县(市、区)党委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督促落实作用。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牵头抓总,每年研究部署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县(市、区)党委老干部局(离退休干部党工委)要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具体指导,督促落实中央及区、市党委关于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协调指导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开展活动和党员思想教育工作。市直部门(单位)机关党委履行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直接领导责任。
13.明确岗位职责。设置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部门(单位),要把服务离退休干部与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抓好党建工作的具体组织落实,分管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同志符合条件的一般可以兼任本部门(单位)机关党委副书记。未设置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部门(单位)由机关党组织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和党建工作。市、县(市、区)除配强离退休干部党工委专职副书记外,离退休干部党工委至少明确1名专兼职人员负责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各县(市、区)直属部门(单位)应明确主抓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内设机构或岗位,确定专兼职人员负责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
14.建强工作队伍。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各部门(单位)要有专人负责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把忠诚党的事业、对老同志有感情、热爱本职工作、工作能力强的同志充实进来,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党务工作队伍。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加强学习培训和实践锻炼,通过交流轮岗、挂职锻炼、参与中心工作等方式,帮助他们增强大局意识、拓宽工作视野、提高业务水平,为其成长进步创造条件。
15.夯实保障基础。健全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市、县(市、区)财政每年按每名离退休干部不低于100元的标准安排预算,统一拨付本级离退休干部党工委。单独成立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部门(单位),年度预算经费中要安排不少于10000元的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经费。建立离退休干部党建经费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逐步增长机制。街道、社区要落实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经费。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经费主要用于阵地建设、教育培训、观摩学习、志愿服务、文体活动、表彰奖励等支出。离退休干部党员党费全额返还所在党支部,经费用途按有关规定执行。落实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委员工作补贴,按照支部书记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委员每人每月不低于150元标准发放工作补贴,从行政经费中列支。各部门(单位)为离退休干部党员配备活动学习阵地,提供学习资料和服务保障。
16.加强阵地建设。按照布局合理、规模适当、使用高效的原则,加强各级老年大学、老干部活动中心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开展思想教育、文体展演、志愿服务等活动,将各级老年大学、老干部活动中心打造成为思想政治教育阵地、文化活动展演平台、工作骨干培训基地、文化养老示范中心,推动实现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探索推广“一校多点”模式,采取联办联建、共建共享等方式开设老年大学分校、教学点。
17.创新工作方式。坚持把信息化、精准化、规范化作为提升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质量的有效抓手,积极探索信息化条件下党建工作的新模式,发挥学习强国APP、“离退休干部工作”、“塞上金秋”、“吴忠老干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的宣传引导作用,推动老干部工作信息化与精准服务深度融合。加强线上学习宣传,将支部建在网上,党员连在线上,创新方式方法,完善运行机制,促进精准工作,不断增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时代性、针对性、实效性,推动我市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