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委组织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工作要求,不断完善干部教育、选拔、培养、监督工作机制,为全面推进法治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多元培训,办好教育培训的“法治课堂”。联合多部门印发《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出具体要求。将法治教育培训列入全市《2019-2023年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宪法、法律法规等列入市委党校主体班课程,先后开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弘扬宪法精神”等专题课程,通过课堂讲授、案例教学、现场教学等多种培训形式,引导领导干部树立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切实增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感。围绕全市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加强法治培训,举办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民族团结等专题班59期,参训6990人次。
从严管理,抓好干部监督的“法治约束”。建立领导干部负面信息收集报送机制,联合市纪委监委、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审计等10个部门定期收集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负面信息,包括免予刑事处罚情况、被立案调查及信访举报情况、给予党政纪处分情况、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情况、审计中发现违反财经纪律情况,维稳、政法综治、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工作不力等违规违纪、失职渎职情况,做到“清单有名即慎重”,充分发挥“负面清单”选人用人“过滤器”的作用。制定出台《吴忠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将损害生态环境行为列入领导干部“负面清单”,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职责。
精准识别,树立干部选任的“法治导向”。充分发挥考核评价“风向标”和“指挥棒”作用,把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措施和实际成效作为领导干部考核内容,结合干部考察、日常调研等工作,考准考实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情况。将干部依法行政情况作为职务调整的依据之一,注重在执法一线选拔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优秀干部,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等重大工作任务中考察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运用法律法规、政策制度以及依法办事能力,对特权思想严重、法制观念淡薄的干部进行谈心谈话、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