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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享受自治区任职累计满20年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奖励补贴新增人员公示
2026-01-16 15:24:00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2026-01-16 15:24:00

  根据《关于对全区连续任职20年以上的优秀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给予奖励补贴的规定》,现就我市拟享受自治区任职累计满20年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奖励补贴的5名新增人员公示如下:

  1、王金龙,男,汉族,19609月出生,中共党员。曾任吴忠市利通区板桥乡李闸渠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所在村于20255月被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评为“第七届全国文明村镇”。

  2、李宗明,男,汉族,19702月出生,中共党员。曾任盐池县大水坑镇东风村党支部书记,现任盐池县大水坑镇东风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所在村于20259月被中国计划生育协会评为“全国计划生育协会村级先进单位”。

  3、杨云,男,汉族,19634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盐池县冯记沟乡雨强村党支部书记。所在村于20233月被农业农村部评为“第十二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

  4、张伟,男,汉族,19629月出生,中共党员。曾任同心县韦州镇甘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现任同心县韦州镇甘沟村村委会主任20214月被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评为“全区脱贫攻坚先进个人”。

  5张树森男,汉族,19562月出生,中共党员。曾任同心县张家塬乡汪家塬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现任同心县张家塬乡汪家塬村村委会主任,于201211月被自治区人民政府评为“全区优秀人民调解员”。

  公示时间为2026119日至123(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的方式向吴忠市委组织部举报。举报电话:0953-2037637,来信请寄吴忠市委组织部组织一科邮政编码:751100,来访举报室设在吴忠市委组织部组织一科(行政中心915室)。受理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为便于调查核实举报的问题,举报人要尽可能提供举报事实或线索。吴忠市委组织部将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享受奖励补贴,将取消被举报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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