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对全区连续任职20年以上的优秀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给予奖励补贴的规定》,现就我市拟享受自治区任职累计满20年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奖励补贴的3名新增人员公示如下:
1、丁玉发,男,回族,1960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曾任县级吴忠市扁担沟乡沟湾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现任利通区扁担沟镇双吉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2007年9月,所在村被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评为全国“绿色小康村”。
2、马兆新,男,回族,1972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曾任利通区板桥乡蔡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现任利通区板桥乡蔡桥村村委会主任。2007年7月,所在村被全国妇联、文化部评为全国“美德在农家”活动示范点。
3、闫兴明,男,汉族,1964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曾任红寺堡开发区新庄集乡徐冰水村党支部书记、南川乡徐冰水村党支部书记,现任红寺堡区新庄集乡洪沟滩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2013年1月,被自治区人民政府评为“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个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17日至1月23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的方式向吴忠市委组织部举报。举报电话:0953-2037637,来信请寄吴忠市委组织部组织一科(邮政编码:751100),来访举报室设在吴忠市委组织部组织一科(行政中心915室)。受理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为便于调查核实举报的问题,举报人要尽可能提供举报事实或线索。吴忠市委组织部将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享受奖励补贴,将取消被举报人资格。
中共吴忠市委组织部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