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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出台引进和培养人才激励办法实施细则
2020-06-01 20:32:00    来源:吴忠党建网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2020-06-01 20:32:00

  近期,吴忠市出台《引进和培养人才激励办法实施细则》,围绕高层次人才认定、科技创新团队认定、人力资源服务引才奖补等方面提出了优厚待遇政策,进一步提升人才服务保障水平。

  划定认定范围,着力解决“分类不精准”的问题。针对高层次人才认定缺乏依据、人才分类难以界定等现状,吴忠市将全市重点领域、行业、项目方面取得重大成就、作出重大贡献、急需紧缺、具有一定创新创业潜质的人才,以及从国内外全职引进的相应层次人才和经培养达到相应水平的人才全部纳入高层次人才认定范畴。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进行认定,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按照人才类别和层次颁发《高层次人才证书》,纳入人才信息系统,凭证享受相关待遇。

  压实部门责任,着力解决“职责不明晰”的问题。针对各部门和层级之间在人才管理工作职责上“缺位”现象,吴忠市明确了高层次人才认定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负责审核、各地行业主管部门和县(市、区)具体实施,按自愿申报、逐级审核、评审认定、研究审定、发证入库等程序进行。对具备五类高层次人才专业水准、尚未明确的人才,组织同行业专家“一事一议”评审认定;科技创新团队由市科学技术局组织有关部门、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组成专家组进行评审认定。确保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程序规范、公开透明、职责明确,形成整体合力。

  明确政策内容,着力解决“待遇难落实”的问题。针对人才政策难落实、服务事项难兑现等问题,吴忠市通过强化激励保障、优化服务环境等措施,围绕补贴补助、住房保障、子女入学、配偶安置、医疗保健、休假疗养、职称评定等七个方面提出优厚待遇政策。对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一次性拨付人才经费、引进人才薪资、专家服务、进修学历学位报销学费、突出贡献人才奖励等经费。对于引进国内、海外高层次人才且签订三年以上服务合同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分别按其引才成本的120%、50%给予相应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不断推动人才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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