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科学的干部调配管理制度,促进干部合理流动、优化配置,宁夏吴忠市制定出台《吴忠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办法》,建立多部门预审联审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用人单位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编制部门联合审核作用,规范流程,严把公务员入口关,确保公务员调任、转任工作稳妥有序开展。
该《办法》以坚持党管干部、空编进人人岗相适、人才优先以人为本、集体研究公平公正、动态管理与保持干部队伍特别是县(市、区)和乡镇基层干部队伍稳定相结合为原则,明确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原则上通过考录、遴选方式不少于空编的三分之二,通过选调、调任方式不超过空编的三分之一,坚持编制顺向调配,防止出现考不进来调进来或者凭关系调动等情况出现。
《办法》严把入口关,从政治表现、年度考核、学历学位、专业匹配度等八个方面列出了具体资格条件,明确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受处分处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新录用人员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任职试用期未满或提拔人之不满一年、档案信息涉及造假或认定不清等不得调配情形。组织、编制、人社部门每半年汇总一次部门选调需求,召开联席会议对拟调入工作人员进行会审,明确市直部门之间转任的分别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研究审批,从县(市、区)和外市县调入市直部门的则提交市委编委会研究决定。同时,从编制类型、资格审核、档案审查等方面规定了七条调配纪律,明确严格责任追究,对违反调配政策和纪律行为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责任,并将调配人员退回原单位,两年内不得调配。